- 房屋買賣中合同無效的情況有:以非書面形式簽訂的;主體不合格的;以欺詐、脅迫手段簽訂的;存在損害國家和社會利益情形的;因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簽訂的;通過未授權代理人簽訂的;房屋與土地分開轉讓的;房屋權屬有爭議的;被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引用法規:《...
- 3975
- 開發商違約需要付違約金。開發商違約,買方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繼續執行合同約定,並支付違約金;對於開發商確確實實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開發商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買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
- 27500
- 租客要求減免房租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成的,租客可以向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減免租金,由法院根據合同約定與實際情形進行判定。引用法規:《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民...
- 21485
- 辦理產權證不屬於行政許可,屬於行政確認。產權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證明持證人對一定面積的房屋、土地享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書面文件,是持證人享有房屋、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引用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
- 25590
- 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公司應先行與業主進行協商催告,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業主仍未繳納的,物業公司可以作出起訴業主的決定,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並承擔滯納金、違約金等損害賠償。引用法規:《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
- 3860
- 新房交房注意事項細節有:注意查驗房屋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説明、竣工驗收備案表,注意核實面積實測表,瞭解房屋實際面積並與合同進行核實,並索要管線分佈竣工圖等。引用法規:《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
- 6451
- 租賃三十年與法律相牴觸後十年的租賃約定無效。房屋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約定,但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同樣不得超過20年。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 19023
- 不服徵地補償協議可以進行起訴。被徵收人與徵收人可以就補償糾紛進行合理範圍內的協商溝通;溝通未果交由同級徵收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後被徵收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
- 13955
- 房東不退押金租客報警有用,承租人可以向派出所請求幫助一起進行調解協商;承租人也可以憑藉支付押金時的轉賬流水等證據記錄起訴到法院,請求返還其押金或者要求支付違約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引用法規:《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
- 20666
- 在我國不交物業費訴訟期限有三年。物業服務合同系持續性合同,物業公司要求業主給付物業服務費用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最後一期物業服務費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物業費訴訟應在訴訟時效內提出,否則對方可以進行訴訟時效抗辯。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
- 16698
- 土地他項權證延期手續應由當事人雙方攜帶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等材料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當事人申請延期的信息進行查驗,並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延期手續。引用法規:《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
- 3748
- 防範房屋租賃糾紛應注意查驗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與房屋產權登記人是否一致;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以及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的承擔;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維修責任;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押金收據;應對提終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
- 4501
- 需要進行公證的房產交易有:1、繼承的房產辦理過户,通過繼承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2、贈與的房產辦理過户,通過贈與取得的房產應到公證部門辦理贈與公證書;3、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户,遺囑需經過公證,協商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需經過公證;4、涉外和港澳台的房...
- 27400
- 開發商延期交房的注意事項有: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履行的,買受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且開發商沒有給出正當理由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開發商承擔。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4174
-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的要求有:住宅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引用法規:《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
- 20873
- 商品房房屋權利人有依法享有該商品房所有權、佔有權、使用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權利人具有在法律範圍內實施某種行為的積極行為的權利,也有請求義務人履行法律義務的請求權,在義務人違反法律要求其承擔的義務時,還具有訴諸國家,要求協助保護其權利的要求保護權。引用...
- 26718
- 土地徵地報批前程序是:發佈擬徵地通告;徵詢村民意見,組織聽證;地籍調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記確認;擬定一書四方案並上報審批;徵用土地公告;徵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並公告;根據羣眾意見修改相關方案並公告;落實徵地補償、安置資金;實施補償安置方案,交付土地。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
- 22016
- 期房逾期交房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交房的,買受人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逾期時間部分的損失;經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不能按時交房且開發商沒有給出正當理由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損失由開發商承擔。引用法規:《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
- 5716
- 拆房補償包括房屋基地補償費、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拆房安置費和搬遷費、困難補助和獎勵、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相關費用。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
- 24676
- 有抵押房屋轉讓的風險控制主要是控制買方風險。經抵押權人同意,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轉讓有抵押的房屋,但房屋在抵押期間只能進行買賣的交易行為,在解除抵押後方能進行過户登記。引用法規:《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
- 22579
- 二手房徵税的內容是:3-5%的契税,20%財產轉讓所得的税率;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徵增值税;6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續費以及80元的房屋產權登記費。引用法規:《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税營業税優惠政策的通知》第二條個人將購買不...
- 24169
- 開發商徵地臨時佔用土地的應有臨時土地使用證。開發商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引用法規:《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
- 4392
- 出讓土地使用權最低年限是40年,即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土地出讓年限自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屆滿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引用法規:《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
- 21376
-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購買拆遷安置房應在原户主房產證下來後再辦理交易及過户手續,或者在交易時到公證處進行相應的交易公證;購買時應注意買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户和交房的時間並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並且嚴防一房多賣的發生。引用法規:《城市房地產...
- 3018
-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時應寫明雙方法律責任主體的基本信息;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補償款的支付時間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積、具體位置等主要條款;違約責任、履行程序的約定等。引用法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
- 1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