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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退契税的条件

2020退契税的条件

契税是指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的一种税收。以下情形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退契税。1.当事人按照预售的房屋面积或预售房款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时,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与预售面积不符,致使纳税人多缴。2.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某种原因最终未能交易成功,已成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依据《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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