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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于谦之死

明于谦之死

明朝于谦之死具体经过如下:景泰八年,明代宗朱祁钰病重,正月壬午,石亨和曹吉祥、徐有贞迎接上皇恢复了帝位,宣谕朝臣以后,立即把于谦和大学士王文逮捕入狱。诬陷于谦等和黄囗制造不轨言论,又和太监王诚、舒良、张永、王勤等策划迎接册立襄王。石亨等拿定这个说法,唆使科道官上奏。都御史萧维祯审判定罪,坐以谋反,判处死刑。王文忍受不了这种诬陷,急于争辩,于谦笑着说:“这是石亨他们的意思罢了,分辩有什么用处?”奏疏上呈后,英宗还有些犹豫,说:“于谦是有功劳的。”徐有贞进言说:“不杀于谦,复辟这件事就成了出师无名。”明英宗的主意便拿定了。正月二十三日,于谦被押往崇文门外,就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斩决。史载:天下冤之!遂溪的教谕吾豫说于谦的罪应该灭族,于谦所推荐的各文武大臣都应该处死。刑部坚持原判这才停止。千户白琦又请求写上他的罪行,刻板印刷在全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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