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高階法官是啥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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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高階法官是縣處級副職級別,其應該履行的義務有:1、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2、審判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案;3、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4、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5、保守國家祕密和審判工作祕密;6、接受法律監督和人民群眾監督。法官的任職條件是: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年滿23週歲;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4、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5、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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