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根據本法第...
- 15980
- 貪污罪的認定: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也是貪污罪的犯罪主體。2、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
- 25593
- 按相關法律規定,公共財物是國有財產、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以公共財產論。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一條,本法所...
- 13704
-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犯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目的。(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但...
- 27803
-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根據本法第...
- 23964
-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3、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
- 18065
- 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也是貪污罪的犯罪主體。2、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
- 11027
- 貪污罪和受賄罪的區別是:1、侵犯客體不同。受賄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2、侵犯對象不同,受賄罪侵犯的對象是公私財物,貪污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共財物。3、客觀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賄罪是採取為他人謀利益的手段,非法...
- 19864
-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
- 28826
-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
- 11693
-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根據本法第...
- 18547
-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貪污罪的構成要件: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即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2、...
- 7090
-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作為貪污罪客體物質表現有:一是國有財產;二是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三是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四是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集體企業和人民團體管理、使用或者運輸中的私人財產。【法律依據】《刑法》第...
- 28102
- 犯貪污罪,可以被判死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
- 29826
- 根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證明貪污犯罪一般必須有以下幾方面的證據:1、犯罪主體方面的證據。這方面的證據包括:(1)證明行為人身份、職務的證據;(2)證明單位性質的證據。除此之外還要有行為人自然方面的證據,自然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等。2、犯罪主觀方面...
- 31339
-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
- 4923
-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貪污罪屬於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不僅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阻礙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進程,同...
- 18557
- 構成貪污罪,犯罪情節較輕,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免除處罰。【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
- 25118
- 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貪污罪的處罰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數額...
- 25213
- 【法律依據】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規定,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三)貪污...
- 27308
- 職務侵佔罪與貪污罪的區分方式是:1、兩者的主體要件不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貪污罪的主體則只限於國家工作人員;2、兩者的犯罪行為不同。職務侵佔罪是利用職務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的行為。而貪污罪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公共財...
- 28079
- 共同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的貪污犯罪行為。貪污罪共同犯罪的認定:它有以下特點:一是貪污行為人必須是兩個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為人共同實施了非法佔有公共(國有)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的行為;三是行為人之間具有共同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
- 20275
- 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也是貪污罪的犯罪主體。2、客體要件: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
- 6156
-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貪污罪的主體,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國有財物的,以貪污罪...
- 18857
- 貪污罪的構成要件:(一)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職務的廉潔性。(二)客觀方面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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