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舉證異議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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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舉證異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6條,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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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舉證異議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36條,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