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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個人簡歷包括哪些內容

寫個人簡歷包括哪些內容

1、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狀況和聯繫方式等。

2、教育背景:按時間順序列出國中至最高學歷的學校、專業和主要課程。所參加的各種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

3、工作經歷:按時間順序列出參加工作的所有的就業記錄,包括公司/單位名稱、職務、就任及離任時間,應該突出所任每個職位的職責、工作性質等,此為求職簡歷的精髓部分。

4、其他:個人特長及愛好、其他技能、專業團體、着述和證明人等。

個人簡歷是求職者給招聘單位發的一份簡要介紹。包含自己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政治面貌、學歷、聯繫方式,以及自我評價、工作經歷、學習經歷、榮譽與成就、求職願望、對這份工作的簡要理解等等。以簡潔重點為最佳標準。

標籤: 個人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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