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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南昌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1、夫妇双方至少一方有南昌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

3、自有住屋或租住屋人均住屋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但是自有住屋如果有以下情况,如集资建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屋包括安居工程住屋、解困房、单位奖励赠送住屋的,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屋;

4、年龄在男30岁,女28岁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居民,也可申请购买。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南昌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屋资格申请表》;收入证明;住屋情况证明;家庭成员户籍证和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5、南昌市70万平米的经济适用房分别位于城东、城南、红谷滩、昌北四个地方,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居民社区进行申请。

标签: 南昌市 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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