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知馆 >

经验

>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民事诉讼自认的构成要素有:自认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自认必须是明确表示的;自认必须具有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二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lz6lq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