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知馆 >

经验

> 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谁

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谁

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谁

房屋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就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标签: 房产 登记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6qqeg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