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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科目三直线行驶评判标准

大连科目三直线行驶评判标准

1、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动状态,不合格。

2、遇前车制动或车距缩短时,不能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不合格。

3、超过20秒不通过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扣10分。

5、不了解车辆行驶速度,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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