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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如何处理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如何处理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后一般是无法退还的,但有三种例外情形:

(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且双方已经离婚或准备离婚的。若没有这几种情形,一般法院会认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应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标签: 彩礼 婚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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