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三年辭退應補償3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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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法》規定,職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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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其中第(四)小項表述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可見用人單位在員工處在哺乳期內是不能辭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哺乳期結束時終止。在滿一年的時候...
- 12258
- 用人單位口頭辭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者應當繼續上班直至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避免用人單位以口說無憑按曠工處理,難以維權。用人單位拒絕上班的,可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責令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對辭退違法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經濟賠償。【法律依據】《...
- 30708
-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能得到補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
- 7632
-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賠償,標準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
- 23020
- 試用期懷孕被辭退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
- 13228
- 如果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單位不可以辭退。【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五條,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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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合同法》第4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
- 28861
- 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標準不同。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
- 23937
- 合同到期辭退員工的賠償有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給予經濟補償,即每滿一年工作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算;不滿半年支付半個月工資。最高為十二個月工資。【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
- 27397
- 已經簽訂無限期合同被辭退的,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 24565
-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不滿6個月的支付1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
- 16603
- 用人單位不能辭退勞動者的法定情形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二...
- 9168
-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超過時間一個月起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無過失辭退勞動者,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
- 16762
- 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單方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
- 27603
-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
- 15293
- 辭退勞動者沒有正當理由,一般需要付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強行辭退的,則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
- 3203
- 根據員工犯錯誤的程度,單位辭退員工的後果是不一樣的。如果員工犯了一般性的錯誤,並未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及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單位辭退員工則可能是違法的,這種情況下員工不僅可以拿回剩下的工資,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如果員工犯的錯誤已嚴重違反法律規...
- 29792
- 如果公司的規章制度對遲到早退有規定,並明確某一時間段內遲到早退多久多少次是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員工早已知曉的情況下,是可以辭退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 17069
- 用人單位可以證明試用期內,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
- 23410
- 在試用期裡,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標準不同。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 7473
- 開除是指用人單位對具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企業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其他違法亂紀行為而又屢教不改的職工,依法強制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最高行政處分。辭退和開除的區別如下:1、類別、審批時效不同。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辭退屬於行政處理,不屬...
- 15562
- 試用期無故辭退員工需要賠償雙倍的賠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
- 16161
-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意辭退員工的,必須有法定的理由,才能辭退員工。【法律依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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