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分和積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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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分的定義:由函式B=f(A),得到A、B兩個數集,在A中當dx靠近自己時,函式在dx處的極限叫作函式在dx處的微分,微分的中心思想是無窮分割。微分是函式改變數的線性主要部分。
積分的定義:設為函式的一個原函式,我們把函式的所有原函式(C為任意常數)叫做函式的不定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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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分的定義:由函式B=f(A),得到A、B兩個數集,在A中當dx靠近自己時,函式在dx處的極限叫作函式在dx處的微分,微分的中心思想是無窮分割。微分是函式改變數的線性主要部分。
積分的定義:設為函式的一個原函式,我們把函式的所有原函式(C為任意常數)叫做函式的不定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