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哺乳期的勞動者被侵權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同權益。【法律依...
- 20005
- 未經員工同意,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是違法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
- 9109
- 單位無故降職降薪的,勞動者可以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為這屬於被迫解除勞動關係。【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
- 22103
- 工傷復工調崗降薪是合法的。【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1039
- 單位無故降職降薪的,勞動者可以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因為這屬於被迫解除勞動關係。【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
- 9964
- 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對其進行調崗。【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
- 20872
- 關於調崗降薪的法律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
- 5521
- 不合法。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與勞動者協商。除非公司與員工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可以單方調整員工崗位外,其他情況下通常需要跟員工協商之後才能調整崗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
- 17295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這也意味着,在勞動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調整崗位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內容,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1)雙...
- 7520
- 如果公司單方面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您有權拒絕。1、如果存在不能勝任工作,則公司有權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進行培訓,如果仍然不能勝任工作,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根據法律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並支付經濟補償金。2、如果並不存在不能勝任工作,則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變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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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法律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婦女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受特殊保護。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
- 9357
- 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各執一份。《勞...
- 19569
- 孕婦被降薪降職職工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法律依據】依據國務院頒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
- 17628
- 《勞動法》允許當勞動者不勝任工作時,用人單位可以對其進行培訓或調整崗位。如果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調薪調崗的有關條件,當事人可按約定履行。如果勞動合同中雖有約定,但調整的條件和指向不明確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充分證據證明調整的合理性,若不能證明合理性的,勞動者可以要求...
- 11126
- 有下列規定:1、調整崗位必須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調整後的崗位與調整前的崗位應有一定的關聯。2、勞動者被調崗後能勝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備適任能力,用人單位還應當負責培訓教育,以使勞動者能適應新的工作崗位。3、調整前應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釋義務。4、調崗要在協商一致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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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合同到期了不可以降職降薪,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法律依據】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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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務派遣用工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的行為不合法,變更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
- 18300
- 對於哺乳期內的女職工,公司不可以隨意調崗降薪。若公司想調崗降薪,需要和勞動者進行協商,經過勞動者同意的,才可以。否則,則違反了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共同約定的工作崗位和薪酬內容,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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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進行調崗,但用人單位需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現有的工作,並且調整崗位應當具有合理性。降薪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經過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
- 22374
- 1、首先明確一點,工作職位和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的基本組成部分,降職降薪已經構成了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合同主體內容。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變更合同內容的法定條件包括: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員工不勝任當前崗位,公司有權單方調崗,員工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權單方調崗,因為勞...
- 20447
- 武漢是受疫情影響最為嚴重的城市,武漢大部分企業是無法復工復產的,所以武漢企業與員工協商調整薪酬共渡難關是合法的。【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
- 31234
- 懷孕或者哺乳期期間用人單位單方面要求調崗降薪的行為不合法。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法律依...
- 19256
-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哺乳期的勞動者被侵權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同權益。【法律依...
- 28238
- 公司單方面降薪不合法。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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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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