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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賣給子女要付款嗎

父母房子賣給子女要付款嗎

(一)若是子女以後不賣的話,一般走分家析產的程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或到房管部門要一份),讓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兒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每平6元和工本費80元)。但以後出售時需要交納20%所得税。

(二)若兒女以後賣的話,建議現在走買賣過户程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費用如下:要根據評估價格、是否首次購房、房子是否唯一房子後對號交納: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繳納;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買方繳納;3、契税評估額初次90平內1%、90平-140平內1.5%,超過140平或非首次3%,買方繳納;4、所得税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滿五年唯一住房減免;5、交易費6元/平方,雙方繳納;6、工本費80元,買方繳納;7、營業税5.6%,賣方繳納,普通住房滿五年可減免。

【法律依據】

我國《合同法》一百三十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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