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長期辱罵丈夫算家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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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妻子長期辱罵丈夫不算家暴。辱罵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毆打、捆綁、禁閉等方式,但如果妻子的辱罵行為對丈夫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那判斷可能就要另當別論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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