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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規定高温費是否屬於工資

在我國規定高温費是否屬於工資

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温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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