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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共十人算加重情節嗎

聚眾鬥毆共十人算加重情節嗎

聚眾鬥毆共十人蔘加的,屬於《刑法》中規定的加重的情形。《刑法》規定的加重情節包括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而其中的人數多就是指雙方參加鬥毆的人數達十人以上。

【法律依據】

《刑法》第292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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