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過繼是什麼意思

過繼是什麼意思

過繼是什麼意思

子女過繼是一種民間説法,法律上可稱之為繼子女或養子女。

【法律依據】

《收養法》第十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以訂立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標籤: 過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mo/jingyan/gvl3x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