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民法總則39條內容是什麼

民法總則39條內容是什麼

民法總則39條內容是什麼

《民法總則》第三十九條的內容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關係終止:

(一)被監護人取得或者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

(三)被監護人或者監護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認定監護關係終止的其他情形。

監護關係終止後,被監護人仍然需要監護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監護人。

標籤: 總則 民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mo/jingyan/6lrx8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