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能不接受指定辩护吗 经验 关注:2.9W次 【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标签: 辩护 被告人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z4do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