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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清朝等级制度

求清朝等级制度

后妃等级制度:

太皇太后;皇太后;太妃、太嫔; 皇后; 皇贵妃、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 嫔以下设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

清朝官员品级: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清朝太监的等级:

清朝宫廷内设有管理太监的机构称“敬事房”,又谓“宫殿监办事处”。规定在督领侍下面,有大总管、副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下层打扫处小太监之分。发展至清代末期,太监等级更加复杂。在宫殿监中,就有总管、首领、掌案、回事和小太监之分;在各处所中又有首领、大师父、师父、带班、陈人、徒弟。

标签: 等级制度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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