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知馆 >

经验

>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应怎么办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应怎么办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应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标签: 不服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qpzp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