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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起诉离婚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大家都知道离婚一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说协议不成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并不是说只要你到法院起诉法院就一定会受理你的案件,下面是法院不受理的原告离婚的情况,(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起诉的;(2)现役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提出的离婚诉讼,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4)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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