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鉴定由谁负责 经验 关注:1.62W次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标签: 过错 医疗 负责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prqzo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