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经验 关注:1.12W次 我国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标签: 抗辩权 不安 法律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m2xkl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