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经验 关注:6.69K次 民法中的抗辩权有以下规定:《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标签: 抗辩权 民法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e83kv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