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知馆 >

经验

> 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

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

涉外婚姻管辖地在哪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标签: 涉外婚姻 管辖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k0pk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