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抚养费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 经验
- 关注:1.36W次
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从出生那天起到子女成年的时候结束的。在此期间,被父母抚养的权利是一种持续性权利,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j2o97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