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知馆 >

经验

>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哪个权力优先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哪个权力优先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哪个权力优先

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抵押担保优先。《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标签: 担保 抵押 权力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jingyan/2q6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