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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转让是否有效

经济适用房转让是否有效

购买经济适用住屋在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满5年时,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原则上只能由政府回购,转让无效。

具体说明:

经济适用房是指已列入国家下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投资计划,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建成后以微利价格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普通住宅。所以,经济适用房在转让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建设部《经济适用住屋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经济适用住屋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屋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屋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屋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屋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屋与经济适用住屋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可以上市交易。

标签: 适用房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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