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法律依據】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等權利。...
- 13442
-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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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
- 29909
- 姓名權的損害是一種非財產的損害,它以精神損害為內容而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因為它體現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財產利益。姓名權雖無財產內容,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聯絡,可以間接地導致姓名權主體的財產損害。但姓名權的損害本身不等於財產損害,不能將姓名權的損害理解為既...
- 30096
- 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民法總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 28953
- 1、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2、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
- 27492
- 侵害姓名權的表現有: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2、盜用他人姓名;3、冒用他人姓名。【法律依據】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 24773
- 以下行為是侵犯姓名權: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未滿十...
- 25430
- 民法總則對於姓名權有以下規定:《民法總則》第110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姓名權的主要法律特徵為:1、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2、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格的文字...
- 19403
-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法律依據】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等權利。...
- 22251
- 姓名權是絕對權。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 24213
-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
- 28536
-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的法律規定:《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
- 21810
- 1、具有侵害姓名權的行為。2、行為人的過錯,侵害姓名權的行為,應以行為人主觀上的故意為要件。3、損害後果,侵害行為人只要實施了盜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權,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為,就可以認定已經造成了損害後果。4、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法律...
- 2827
- 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民法總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 13332
- 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種人格權利。姓名權主要包括三項權利:(1)姓名決定權,也稱命名權,即自然人決定採用何種姓名及其組合的權利。(2)姓名變更權,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變自己姓或名的權利。(3)姓名使用權,指自然人依...
- 3203
- 侵犯姓名權的行為有: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比如,冒充他人,以...
- 7583
- 姓名權的立法解釋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根據《婚姻法》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 11040
- 侵犯姓名權的表現形式: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法律依據】...
- 22869
- 民法總則對於姓名權有以下規定:《民法總則》第110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姓名權的主要法律特徵為:1、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2、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格的文字...
- 19606
-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包括自我命名權,姓名使用權,改名權等。《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 20337
- 侵犯姓名權的責任構成要件:1、侵害行為;2、行為人的過錯;3、損害後果;4、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
- 17223
- 第一,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第二,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格的文字標識的專有權。第三,姓名權的基本義務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 28452
-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決定、使用、改變自己姓名的權利。《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姓名權的主要法律特徵為:(1)姓名權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權。(2)姓名權的客體是自然人對自己人...
- 28390
- 姓名權是指公民依法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姓名並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權利,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不可缺少的一項重要權利。《民法通則》第99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名譽權是指公民或法人對自己在社會生活中...
- 2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