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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行政執法的意義

綜合行政執法的意義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表現方式。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在我國政府對依法治國日益重視的今天已經得到普遍認同。綜合行政執法方式是指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行為的表現形式或執法行為的存在方式,它是一種法律實踐活動。綜合行政執法可以將市政、園林、綠化、市容市貌、規劃等項職能綜合協調,加快處理,解決基層“看得見、管不著”的問題,推動行政執法重心下移,也可以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整合規範執法主體,優化執法力量配置。

標籤: 執法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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