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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做無罪辯護

哪些情形可以做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辯護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

可以做無罪辯護的情形: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觀要件,被告不是犯罪主體,被告犯罪行為證據不足,辦案機關程式違法,刑法不認為是犯罪,已過時效不予追究。

《刑事訴訟法》第43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必須依照法定程式,收集能夠證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的各種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證據。

標籤: 無罪 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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