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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變法

唐朝的變法

1、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建議頒行“兩稅法”,兩稅法是以原有的地稅和戶稅為主,統一各項稅收而制定的新稅法。由於分夏、秋兩季徵收,所以稱為“兩稅法”。兩稅法是對當時賦役制度較全面的改革。大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楊炎建議實行兩稅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詔公佈。

2、永貞革新,是唐順宗永貞年間官僚夫士大以打擊宦官勢力、革除政治積弊為主要目的的改革。主張加強中央集權,反對藩鎮割據,反對宦官專權,持續時間100多天,最後因俱文珍等人發動政變,幽禁唐順宗,擁立太子李純,改革以失敗終而告終。

標籤: 變法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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