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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應該由誰持有

勞動合同應該由誰持有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標籤: 勞動合同 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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