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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武官家屬怎麼安排

駐外武官家屬怎麼安排

駐外武官家屬配偶可以隨任。我國駐外武官是國家武裝力量的外交代表,由我國國防部派出,是我駐外使館館長也就是大使的軍事助手。一般而言,只有大型使館設有國防武官和軍種武官,即陸軍武官、空軍武官或海軍武官。

武官的主要任務有兩點:一是從事軍事外交工作,如接待我軍事、警察代表團組的出訪,聯絡駐在國軍事與警察代表團組訪華等;二是以公開和合法手段從事軍事情報工作。武官的辦公機構為武官處。據新華社報道,我國已在90餘個國家開設了武官處。武官處在行政上受使館館長和國內派出部門的雙重領導。武官處人員一般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

標籤: 駐外 武官 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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