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離婚訴訟是如何規定的 經驗 關注:1.9W次 軍人離婚訴訟的規定是:《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條規定,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標籤: 訴訟 離婚 軍人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tw/jingyan/7ed6r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