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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險的責任範圍

平安險的責任範圍

平安險的責任範圍: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造成整批貨物的全部損失或推定全損。

2、由於運輸工具遭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域一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3、只要運輸工具曾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燬等意外事故,不論這個意外事故發生之前或者以後曾在海上遭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被保險貨物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轉船過程中,被保險貨物一件或數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

5、運輸工具遭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難港卸貨所引起被保險貨物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

6、運輸工具遭自然或災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難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貨、裝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發生共同海損所引起的犧牲、公攤費和救助費用。

標籤: 平安險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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