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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婚入職是否構成欺詐

隱婚入職是否構成欺詐

婚姻狀況與工作崗位並無直接相關性,因此,單位知情權行使範圍並不涉及到勞動者的婚姻狀況。隱婚不能構成訂立勞動合同時的欺詐,隱瞞婚姻狀況的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標籤: 隱婚 入職 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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