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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農民土地使用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農用地使用權年限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條規定,耕地的使用年限是三十年,草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使用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使用期限,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長。

標籤: 年限 農民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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