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書的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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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九十七條之規定: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150條規定:公安機關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將處罰情況和執行場所通知被處罰人家屬。被處罰人拒不提供家屬聯繫方式或者有其他無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機關可以不予通知,但應當在決定書中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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