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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季是怎麼劃分的地理

四季是怎麼劃分的地理

1、天文劃分法:從天文現象看,四季變化就是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季節變化。在一年中,白晝最長、太陽高度最高的季節就是夏季,白晝最短、太陽高度最低的季節就是冬季,冬、夏兩季的過渡季節就是春、秋兩季。為此,天文劃分四季法,就是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作為四季的開始。

2、氣象劃分法:在氣象部門,通常以陽曆3到5月為春季,6到8月為夏季,9到11月為秋季,12月到來年2月為冬季,並且常常把1、4、7、10月作為冬、春、夏、秋季的代表月份。

3、古代劃分法:以立春作為春季開始,立夏作為夏季開始,立秋作為秋季開始,立冬作為冬季開始。

4、農曆劃分法:我國民間習慣上用農曆月份來劃分四季。以每年陰曆的1到3月為春季,4到6月為夏季,7到9月為秋季,10到12月為冬季。正月七年級是全年的頭一天,也是春天的頭一天,所以又叫春節。

標籤: 四季 地理 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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