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章停車必須本人去嗎
- 經驗
- 關注:1.01W次
違章停車是法律名詞,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的情況。沒有在規定位置停車。
處理違章停車不是必須本人去。
《交通違章處罰程序規定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的,應當告知當事人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事人逾期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mo/jingyan/9rg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