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警察和普通警察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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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警察和普通警察的崗位職責不同!移民局警察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等工作。普通警察負責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等工作。
移民局警察崗位職責:
統一管理外國人簽證、居留、移民等事務,主要職責包括協調擬定移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
負責外國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國籍管理等。
統一審批綠卡和入籍申請,以及處理包括外國人申請綠卡、入籍成功之後的社保、檔案以及可能的集體户口等有關問題。
普通警察崗位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警衞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衞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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