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關於烈士認定的標準是什麼
- 經驗
- 關注:9.47K次
《革命烈士褒揚條例》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批准為革命烈士:
1、對敵作戰犧牲或對敵作戰負傷後因傷死亡的。
2、對敵作戰致成殘廢後不久因傷口復發死亡的。
3、在作戰前線擔任嚮導、修建工事、救護傷員、執行運輸等戰勤任務犧牲,或者在戰區守衞重點目標犧牲的。
4、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後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5、為保衞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mo/jingyan/6z30v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