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以遺之的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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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以遺之”出自左丘明的《鄭伯克段於鄢 》。全句為: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
翻譯為:莊公問他為什麼這樣,潁考叔答道:“小人有個老孃,我吃的東西她都嘗過,只是從未嘗過君王的肉羹,請讓我帶回去送給她吃。”所以“將以遺之”中的“遺”為“給”或“贈送”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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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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