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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出軌一方是不是淨身出户

民法典出軌一方是不是淨身出户

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存在過錯造成離婚的,過錯方會不會淨身出户可以由當事人協商確定。但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分割的權利。儘管出軌違反了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夫妻雙方的忠誠義務,但出軌本身不會導致淨身出户。法沒有明確規定,出軌方就要淨身出户,也沒明確是否要少分財產。即使有了淨身出户的忠誠協議,但司法實踐中多傾向於認為“出軌方淨身出户”協議無效,因此此類協議應當依靠當事人自覺自願的履行。但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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