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開發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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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980年8月26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中通過了由國務院提出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批准在深圳設置經濟特區。這一天,被稱為“深圳生日”
1981年10月,恢復寶安縣,轄深圳經濟特區外原寶安縣區域。1981年3月,深圳升格為副省級市。1982年1月,成立羅湖區,轄經濟特區全部範圍,鹽田區域為羅湖區管轄。
1982年9月,沙頭角鎮作為縣級鎮從羅湖區劃出;1983年6月,深圳經濟特區設羅湖、上步、南頭、沙頭角4個區辦事處。1984年2月,鄧小平第一次視察深圳,為深圳題詞:“深圳的發展和經驗證明,我們建立經濟特區的政策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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